2015/07/04

雍正之《大義覺迷錄》

也許,你聽過大清康熙駕崩時原本要繼承的十四阿哥剛好外出打仗;遺詔被四阿哥從「十四子」改成「予四子」,就這樣雍正把皇位搶走了。你相信這個傳言嗎? 如果我告訴你:有人在路上瘋傳這件事被抓,雍正不只沒把他宰了,還贈與一千兩(當年做官年薪兩百兩)(別忘了他因為《維止錄》(雍正兩字去頭)把查嗣庭「戮屍梟示」)。你信嗎?不相信吧,那有這麼好的事? 如果我告訴你:雍正因為這件事編了厚厚一大本書來解釋;而且還要印來發給全國讀書人一人一本,你相信嗎?不相信吧,要是有這書,你怎會沒看過也沒聽過? 如果我告訴你:雍正這本解釋的書不只讓讀書人看。還要派官員全國巡迴講習,你相信嗎?不可能吧!事情搞這麼大,課本都會寫吧。 你講得都對!但如果你有空的話,聽我講講這個故事(歷史?事實?)吧! 是這樣的,雍正六年,川陝總督岳鐘琪在路上被人攔路告狀,由於是岳飛之後,他很怕這會被滿州人看到後狀告反清;趕緊把狀書收起。回到官府後細看,果然是勸他反清復明。不止如此,還說自滿清後,貧者日貧、富者日富,近來自然災害日多,寒暑弟序、五谷少成、山崩川竭。最後,更大書雍正罪狀:弒兄屠弟、謀父逼母、十分貪財、酗酒成性、縱情淫色,等等。 岳很怕好不容易得來滿人的信任由此而失,久思之後他還是跟按察司碩色(滿人)商量。他倆決定先審問投逆書的張熙,同時趕快去找陝西巡撫報告。 軟硬兼施下,張熙終於說出還有幾名同黨,都是湖南人,其中一名叫曾靜的算是他們的老師。還說一年前還去浙江造訪呂留良的後人,看了他的日誌及文集。呂留良的述著言之有物,但子孫卻甚為平庸,所以張熙就離開了。 岳鐘琪問訊後派人馬不停蹄的以密折寄予雍正。雍正一開始覺得這只是多宗謀反中的其中一件。但細讀後對逆書內雍正如何獲得皇位和如何對待諸位阿哥的描寫十分不滿,決定要嚴加駁斥。於是雍正就派人把曾靜等人抓回來。 雍正之所以爭議很大,不只是他乘本來康熙最愛的十四阿哥出去遠征西藏時改了遺詔獲得皇位,登基後把八阿哥改名「阿其那」,把九阿哥改名「塞思黑」(狗跟豬的意思)。隨後又把這幾位阿哥關進牢中,最後弄死,真是心狠手黑。 這本來是宮中事,他萬萬沒想到會流到外面去,做了虧心事怕人講,所以他要好好的為自己辯護一番。就跟曾靜打起筆仗來。 他在審訊曾靜的同時(他們倆從未見面,雍正是用奏折的方式跟曾靜駁斥),把他跟岳鍾琪之間的密折公開給曾靜看,告訴他何其寬大為懷。也把平常關心大清各地民生狀況的奏折也給曾靜看,讓他了解如何勤政愛民。關於他是異族這事,雍正說其實也是用儒家的方法治國,跟漢人沒兩樣。 對於他皇位跟阿哥之間關係,他抓到放出謠言的是幾個流放外地以前服侍過阿哥們的太監,就把他們殺了。 曾靜跟雍正一來一回,終於被說服了,深深的覺得錯怪了他。而雍正也以自己能改變曾靜的想法為傲。但他認為世上還有很多人被迷惑,就把跟曾靜一來一回的書信加上跟岳鍾琪及各總督之間的奏折、密折,挑選合適的印成一共五百零九頁的《大義覺迷錄》。書名的意思是以「大義」(曉以大義的「大義」)覺醒「迷」。 雖然曾靜覺醒了,畢竟還是犯了謀反之罪,所有大臣一致認為要判他死罪。但雍正一意孤行,不只不用死,還送他一千兩送他回湖南老家讓他蓋大房子。 同時,除了讓所有讀書人,人手一本《大義覺迷錄》外,雍正認為這是他心血結晶,漢人讀懂了以後一定會安心的的讓滿清統治。所以開一整個全國宣講行動,當然曾靜是宣講的要員之一。 這個立意本來是好的,可惜雍正沒想到副作用是:不知宮中阿哥們相互爭奪的善良老百姓遠比聽過的多,看了《大義覺迷錄》或聽了宣講後,每個人都知道原來宮中這麼亂。老百姓還是喜歡八卦的啊。 雍正突然駕崩(傳說是呂留良女兒呂四娘用血滴子把他頭割下來),乾隆即位。他知道滿街的人都在講宮中八卦,一怒之下,把所有的《大義覺迷錄》全部回收,印刷用的木板燒燬。曾靜、張熙、呂留良的後人全部處死。乾隆要做到這件事完全沒發生過一樣。 我們今天又如何知道有這件事呢?原來在滿清跟日本的民間往來就很頻繁,好幾本《大義覺迷錄》運到日本去,收不回來。兩百年後,革命黨人匯聚日本,發現此書,運回中土,再次印行,以告天下滿清是多麼會自相殘殺的民族,所以我們才重新發現這段歷史。 若你問我為什麼會對這個有興趣?很簡單,耶魯大學的史景遷(Jonathan Spence,看他把中文名字取這樣就知道最崇拜的是誰啦)生花妙筆,把沉悶的歷史寫得非常生動,每一本都讓你覺得為什麼當初不唸歷史呢?這個故事就是從他的書看來的啦。我只把裡面緊張刺激的部份描寫了十分一不到,有興趣的自己找來看吧。 

2015/06/04

不知不覺廿六年

說不知不覺是太誇張了,因為去年的事情令今年很不一樣了。這應該從那裡說起呢?

其實該從臺灣的太陽花運動談起。這幾年香港年輕人愈來愈喜歡到臺灣去玩。慢慢的他們以臺灣狀態為榜樣。去年太陽花學運讓很久很久沒有政治運動的港人發現原來學生運動可以如此的浪漫。受這種氣息感染的香港人接手搞出太陽傘運動,明擺著跟太陽花相呼應。呼應的正是中國的威脅。

太陽傘結束後,年輕人跟臺灣更靠近,連思想都相似,學會了本土意識。本土意識是從何而來的呢?

臺灣本土意識自於李登輝時期,他把中國歷史從課本上拿掉了,換成臺灣歷史。關心本土理所當然,可惜當時矯枉過正氛圍不單減少中國內容這麼簡單,還把中國忽略了。不只如此,整個臺灣社會把關心自己做太過頭,不只忽略中國,還忽略全世界。最後臺灣人就成為島民了。

這種想法現在感染了香港年輕人,他們覺得中國的事就是中國的事,跟香港沒關。這有兩個方向:其一是香港獨立,中年以上的香港人也許想過港獨,但不敢說出口,現在年輕人不一樣啦,香港制憲掛在嘴邊。其二是乾脆不關心政治,退縮到只顧自己。

本土意識抬頭後出現一種「六四關我屁事」的看法,既然中國人這麼討厭,最好他們天天六四,中國人死光光不是很好嗎?老實說,這種想法一開始還蠻不錯的。不過,從現實面來看,香港跟中國要完全脫離關係並不這麼容易,六四絕對不只是個「屁事」這麼簡單。手無吋鐵卻一點聲音都不發,萬一坦克開過來怎麼辦?

以普世價值來說,一個被人民賦稅所養的政府用納稅人的錢造坦克槍炮反過來殺人民,這是完全不可原諒的,這些發號司令的人是要被判唯一死刑的。地球上任何一個角落發生這種事我們都要站出來譴責,更何況中國就在旁邊。

每次聽到任何「關我屁事」之類的話,都會想起尼莫拉牧師的話:

「當納粹追殺共產主義者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當他們追殺社會民主主義者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社會民主主義者

當他們追殺工會成員
我沒站出來說話
我不是工會成員

當他們追殺猶太人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猶太人

當他們追殺我
再沒有人為我說話了」

不管有多少人,今晚還是會在維多利亞公園,點起一支蠟燭,向廿六年前為自由而犧牲的英雄們致敬。

2015/05/31

論死刑

讓我們先向剛離開世界的劉小妹妹致哀,相信innocent純潔無辜)的她定必在上帝身邊成為最可愛的小天使。

昨天下午在公車上滑手機看到新聞說劉小妹妹經已離開,主治醫師在記者訪問時哭不成聲。點進去看影片,他的一番話真讓人掉淚,幸好週末公車沒什麼人坐。

網上聲討嫌犯的文章炸開,大部分都說不應廢除死刑,該直接給他死,多篇文章還嗆聲廢死聯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見解,我也曾在不同年代想過這個問題,跟大家講講。

第一次碰這個問題是中學參加辯論比賽,題目剛好就是要否廢除死刑(香港當時有死刑),抽簽抽到反方。辯論比賽一隊四人,我是第二棒,論點是罪大惡極到要死,就死一死算了,不要浪費納稅人的錢。記得當時對手有一位心儀的女師妹,搞得我心神不寧,當然就輸啦。辯論這回事是這樣的,廢死就談廢死,不用想司法公不公,有沒有判錯,這都不是重點。

台灣的蘇建和案從1991 年發生到2012 年才無罪定讞歷時廿年,這擺明是司法不公。如果當時死刑執行了,那真的是冤案。他們三位坐牢也坐了廿年,也算冤獄吧。

最近凱倫同學回澳洲,剛好有兩位澳洲人在印尼販毒執行死刑,當地的媒體也一樣炸開。她跟我討論死刑這事,有機會好好的再想了一下。

讓我們先從最基本的東西開始討論起。什麼是刑罰?刑罰有兩個作用:第一個是為受害者或家屬報復。也許你以為傷害經已造成,報復有什麼用?不過就是多一個人受傷。不要以為報復只是東方想法,聖經上早就「以眼還眼」這句上帝的話。所以刑罰第一個作用是報復,讓受害者心裡舒服。

刑罰的第二個作用才是我們現代人普遍認為的預防阻嚇。重刑頒布目的是要想犯罪者三思,抓到就大刑侍候。所以死刑的存在就是要警告想犯罪的人別亂來,會死人的喔。

我們再來看看死刑本身,死刑就是剝奪犯人的生命,生存的權利。人的生命是誰賦予的?有宗教信仰的會說是上帝(或神)賦予的(所以澳洲才會炸開),就算沒宗教信仰也會說是父母賦予的。按照這個邏輯,我們又不是神,更不是別人父母,當然不應、也不能判其他人死刑。

如果我們不能判死刑,又怎樣達到報復跟警告作用呢?反廢死的支持者最常提到的例子是挪威屠殺兒童的布列維克(Breivik),他殺了七十七個兒童,大概坐廿一年牢就可以放出來。這讓有阻嚇效用嗎?對受害者家屬公平嗎?

我認為,有個折中的方法,就是死刑繼續判,但永不執行。死刑是沒有假釋的,一關就是關到死。老實說,關到死比真的執行死刑更可怕。死,不就幾秒鐘的事,眨一下眼就沒知覺了,所以之前的鄭捷跟現在這個龔重安才會想一死了之。關到死就不一樣了,人生剩下五、六十年被困在小小的空間,沒有自由,一直到死的那一天,比死更可怕。大家想想看,如果他們想死不敢自殺跑去殺人就幫他們死,那不就便宜了他們?不讓他們死,讓他們關到死,這樣是很有阻嚇作用的。

也許你會擔心要養他們一輩子不是很花錢嗎?其實花不花錢就看監獄本身啦,現在不是很多監獄很會搞東西出來賣?弄得好,監獄還可以賺錢吧。這全都看獄方如何經營而已,不用擔心啦。

看倌,要不要支持我這個想法啊?

2015/05/09

一部電影的兩種觀看角度

上週看了部電影,想到有個角度來討論還不錯;沒想到這週發生一件事帶出另一個角度。讓我慢慢道來。

大家先回答個問題:你工作的團隊有位同事因為憂鬱症請了好一陣子假,現在康復回來上班了。但老闆想辭退他/她,搞了個全民投票。有兩個選擇:一、讓他/她回來上班;二、辭退他/她但每個人下個月有四萬(台幣)的獎金。如果要你投票,你會投什麼呢?會讓他/她歸隊還是下個月多拿四萬呢?為什麼?

拜科技之賜,現在做民調很容易,line 一送出去自然就有善心人仕回覆。台灣人還是很善良的,幾乎全部都選擇讓他/她歸隊。理由不外乎是康復了自然該回來上班、分擔工作量(團隊至上派)、今天的他/她就是明天的自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派)。甚至遠在德國的布蘭登說他以前老闆玩過這招,明明想辭退員工又沒種,所以要大家投票,非常不恥這種行為,幹聲line 上傳。

這是下週五要在台灣上演法國片《兩天一夜》的劇情,女主角 Sandra 剛康復就遇到這件事。她跟丈夫還有兩個小孩剛換了個大一點的房子,若失去工作貸款還不起就只能換回小房子。所以這份工作對她非常重要。

得知要投票已經是週五下班時,她只有兩天一夜的時間一一去說服同事們投她一票。老實說,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很多人是需要這四萬元來修房子、付孩子學費等,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看來法國的經濟不怎麼好,很多人必須週末在外面打工,四萬元對他們來說很重要。

雖然說西方以個人主義為中心(其實應該是自由主義,但老百姓也許沒想這麼多,只能downgrade 至個人主義),幸好還有好幾位挺身而出支持正義。還有一位女同事為此跟老公離婚,既然價值觀不同,合則來不合則去,這是相當西方的觀念,東方目前還到不了這個水平。

不過,也有民調回覆說這跟獎金多少有關,如果獎金是一千萬那可能想都不用想了吧。這就馬上從自由主義問題推廣至個體經濟學問題了。

看完同事的角度,我們從 Sandra 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

Sandra 是由《玫瑰人生》的女主角 Marion Cotillard 飾演,她除了因為該片獲奧斯卡最佳女主角外,這部片她也被再一次提名奧斯卡,一付每演必被提名的陣勢。不過她演得真好,把那種被逼到牆角的 desperate(絕望)演得很有味道。她剛從憂鬱症恢復,還是很脆弱,就要面對這種狀況。她其實很不想去說服別人,一直覺得不想麻煩人,怕被拒絕。縱 使幾個同事跟丈夫都一直支持,甚至幫她去說服一些人,但遇到挫折總是退縮。

法蘭西不同台灣,說拒絕就是拒絕,不留情面;台灣的話,遭遇這麼慘,登門拜訪想拒絕都忍不下心吧。而且,東方女性不比男性,比較不會怕麻煩到別人的面子問題,所以成功的機會遠比西方來得高。所以我相信不用民調也知道你不管多困難都會去逐一敲門問候。

片中其實還有一個小亮點,當她忐忑著去拜訪一個同事時。這位同事忽然間哭起來說感謝她來,讓 Sandra 不知所措。原來當初他剛進公司,犯了個小錯,資深的女主角一肩扛起。雖然她已不記得這事,但對一個初入行的人來說可是一生難忘;當然這又是一鐵票啦。這讓 我想到「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為之。」這句話。法蘭西也是這樣喔!那不就是普世價值了?

其實電影看完最有興趣的是以同事角度看這件事,這有點跟前兩篇關於道德的決擇有關。但這週有個 desperate 的同事來找我聊,想也不想我就幫忙了;雖然對現況沒有大幫助。後來回想為什麼會這麼直接伸出援手呢?也許因為剛好看完這部電影吧,也許就是不忍看到有人在絕望中吧。為什麼這位同事會在最後一秒來找我呢?也許是曾經「勿以善小而不為」吧。

2015/04/19

兩個道德的問題

上週介紹過一本從演化論探討道德由來的書,裡面提到一篇論文〔註一〕,該論文又引用另一篇〔註二〕。看書跟看論文就這樣,一本(篇)帶出另一本(篇),結果愈看愈多。反正能讓腦袋長進的東西不排斥。這兩篇論文講到兩個道德的情況,非常有趣。

第一個是這樣的:你開著一台軌道車,發現前方路軌上有五個人。企圖按喇叭跟踩剎車,但兩者都壞掉了。眼看要撞到他們,忽然看到右邊有條支線,上面只有一個人。你會轉向右邊嗎?(感謝曼曼提醒我這在 Michael Sandel 的《Justice》有,回去看一下,果然書上也有cite 這兩篇文章)

民調(訪問同事們)顯示全部人都會轉向右邊,因為犧牲一個比五個好。文章裡是這樣總結這個選擇:

Killing five is worse than killing one. (殺五個比殺一個糟)

這是個很明顯的功利主義問題(華語社會常誤會功利主義這個名詞,英文是 Utilitarianism,這其實是指幸福最大化原則),同樣是殺,當然是愈少愈好啦。

第二個問題:你是個外科醫生,有五床瀕臨死亡的病人,兩個肺壞了、兩個腎壞了、一個心臟壞了,再不移殖馬上就會死。剛好有一個病人來看病。身為外科醫生的你,會把這人的五個器官取下來救上面的五個人嗎?

民調(訪問同事們)顯示全部人都不會這樣做,各人有各人的原因,探討大家的想法前,我們來看看 Thomson 如何歸納這個選擇:

Killing one is worse than letting five die. (殺一個比讓五個死糟)

這就不容易比較了,一邊動詞是「殺」,另一邊動詞是「讓」;所以不能單純用功利主義裡數多少來得到答案。

如果大家都同意:「殺一個比讓五個死糟。」讓我們來看看第一個問題的變形:軌道一樣,主軌道有五個人,右邊有一個人。你站在軌道的交叉點 (Bystander at the switch),該處有個控制路軌轉彎的控制器。你看到軌道車的駕駛昏倒了,現在只有你可以控制這車直走撞死五個或是轉右撞死一個。你會怎辦?

我只問過一個同事(三寶的媽 Vickie),她說當然會把車轉到右邊去。我追問說:「其實你跟軌道車沒關,只不過剛好走到那,你不碰控制器其實也沒關係啊。」她說:「沒想這麼多耶, 直覺上就會去做。」果然是有正義感。但她這一轉代表選擇了殺一個人,而不是讓五個死。怎麼跟第二問題歸納出來的結論相違背呢?我們要怎麼處理這個矛盾呢?

去天龍國後變聰明的紫小姐跟作者 MIT 哲學教授 Thomson 女士一樣,提出「權利」一說。她說:「去醫院看醫生表示他想活,我不能剝奪他活的權利去救其他人。」跳出比數字的框框。

這兩篇哲學文章裡面充滿著這兩個問題的變形,每個討論都是對腦袋的衝擊,在這裡我不引用太多,不然到後天都寫不完,有興趣自己看吧。

最後,回應曼曼問我想法是什麼?其實我這個人比較抽離,有時候看抽象的文章會比較 practical,看接地氣的文章會想如何去 generalization。對這兩篇文章,一直想如果我是法官,會怎樣判呢?你明知道軌道車壞掉不是駕駛的錯,無論撞死一個或五個都是有人死,要怎樣 判呢?過失殺人嗎?從撞死五個變撞死一個,不只沒有過失,還有功吧。但有人死了,難道沒人要負責嗎?傷腦筋!

〔註一〕Judith Jarvis Thomson, “The Trolley Problem”, Yale Law Journal 94 (May 1985):1395-415

〔註二〕Philippa Foot, “The Problem of Abortion and the Doctrine of Double Effect”, Virtues and Vices and Other Essays in Moral Philosophy (Oxford, UK: Basil Blackwell, 1978), P.19

2015/04/12

人性向善的動物解釋

不知大家中學讀書時有沒有學過什麼人性本善本惡之類的理論或教條,我們這些殖民地的豬不教這個的。以前老人家唸三字經聽過「人之初、性本善」,老實說毫無感覺,性是否本善誰知道?

大學時聽哲學系傅佩榮老師說「人性向善論」;他認為,人性本什麼根本沒人知道。如果說人性本善為什麼有人一生下來就是大惡魔?如果跟荀子一樣:「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那怎會有人願意犧牲自己完成大我?他引用孟子公孫丑上:「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他說不用再討論「本」什麼了,我們應該討論「向善」。還記得老師在三百人的大教室裡說:「就算是無惡不作的人,看到小嬰兒要掉進井裡,一定會救他。」聽起來有點道理,但我一直都找不到証明這個說法的時機,所以無法判斷老師說的對或錯。而且我猜老師不認識什麼惡人,更無從証明起。

最近看了一本很有趣的書,靈長目動物行為學家德瓦爾(Frans de Waal)寫的《靈長目與哲學家:道德是怎樣演化出來的》(Primates and Philosophers: How Morality Evolved),正是用演化論的觀點探討這個問題。

雖然作者吸收了孟子的觀點(書中一章講孟子的善,他稱之為 “Good”),西方人對善稱之為道德。他們說人類生下來有動物性,變得有道德是自己選擇的(當然也可以選擇繼續動物下去啦)。這種論點最有名是赫胥黎的 「飾面理論」(Veneer Theory),這個赫胥黎是《Brave New World》(美麗新世界)作者的祖父,果然是一個家族都厲害。(英國人真的很厲害,能寫出像《1984》跟《Brave New World》這種警世的小說)

「飾面理論」的意思跟性惡很像,人類的本性是自私,野蠻。而我們在習得文化後為了掩飾本性而把「道德」這塊遮羞布蓋在外面。在赫胥黎心中,我們是外皮光鮮的爛蘋果。

德瓦爾的觀點不一樣,因為研究靈長目的關係,看到黑猩猩有很多道德的行為(下詳),他傾向道德演化論。演化論故名思義,隨著動物演化,道德也會在演化中的某一個階段出現(黑猩猩)而不會在前一階段出現(像猴子)。

鬼佬又不是中國人,做動物研究又怎樣定義看到什麼行為叫善(道德)呢?德瓦爾認為要有道德先必有同理心跟同情。同理心(empathy)是個行為,意即站在對方的立場思考(put your feet into other’s shoes),而因為同理心所產生的情感為同情(sympathy)。這其實跟孟子的「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惕惻隱之心」一樣。下面是他舉的例子:

黑猩猩 Joni 很有同理心,每次作者假裝哭泣,Joni 都會第一時間停止他的遊戲或活動,氣喘吁吁地跑到他面前,圍著他轉來轉去。甚至會用手指撫摸他的臉,用掌心托著他的下巴,試圖搞清楚發生什麼事。這顯示猩猩能讀懂人類傷心的表情。

侏 儒黑猩猩 Kuni 撿到一隻撞暈了的八哥。動物園管理員叫 Kuni 趕快放了八哥。沒想到 Kuni 帶著八哥爬到樹頂,用手把牠的翅膀張開然後用盡全力掉出去。八哥沒飛很久又掉下來。Kuni 跑下樹來,站到八哥旁邊守著,怕有其他動物傷害牠。這顯示猩猩知道鳥是如何飛,如何用鳥的方法來幫助牠。

黑猩猩不會游泳,所以通常都關在有護城河的人工島上,台北市立動物園也是一樣。德瓦爾看過有新手黑猩猩媽媽不太會帶小孩,不小心讓小猩猩掉進去河裡。結果一隻成年雄黑猩猩跳下去救他,結果自己丟了性命。這可不只是「怵惕惻隱之心」,已經是利他行為的極致。

從儒家在兩千年前下人性向善的定論到現代動物行為學家想要從演化論跟猩猩的觀察証明人性向善,這是不是有點跟費馬定理一樣呢?

2015/04/05

框框人與八爪魚

出來工作也不是一段短日子了,不知道是因為公司的關係還是現在不一樣了,遇到很多特別的人。介紹兩種:

引起我注意是個女生,長得不錯喔,有點小聰明,但每次部門去outing 如果是郊遊她就皺眉。熟了後問為什麼,原來她不喜歡流汗。不喜歡流汗?這輩子第一次聽到。夏天誰不會流汗?洗個澡不就好了。接著問她是不是不愛運動,回答是當然啦!怪不得皮膚雖然很白,但毫無線條,手不是手,腿不是腿,難看死了。而且,運動會產生腦內嗎啡,讓心情愉快放鬆。她每天看這不習慣看那不習慣,做不久就離職了。

別以為女生長得不錯有點小聰明就東嫌西嫌的,男生也會。餐桌上聊天,講到一本書很有趣,馬上就想借。書拿來了,一看,就說:「這麼厚,怎麼看啊?算了吧。」退貨(也沒多厚,才不過一吋而已,比它厚的多得是)。沒關係,還有別人要借。另外一個打開一看:「字這麼小,怎麼看?算了吧。」再退貨。奇怪,當初不是因為書的內容有趣才借嗎?怎麼因為厚跟字小這些外在而放棄呢?好吧,沒看又不我的損失,隨便。

還有吃東西,店裡吃的人明明不少,只不過環境不太優,有些人(男女均有)一看就說:「這是人吃的嗎?」退貨。又還沒吃,怎知道好不好吃呢?而且,裡面吃的不是人嗎?會不會太侮辱人了。

另外一些看到我去過地方的照片,當然是漂亮啦!然後問說下次去可以跟嗎?可以啊,但沒水沒電手機沒訊號要走十幾小時喔。馬上打退堂鼓。朋友,這麼漂亮的地方如果車子可以開到門口你覺得會被遊客破壞成怎麼呢?要不是這麼難去又怎會保持得如此美呢?

還有些人很奇怪,只要電影是得獎的就不看,只要是台灣片也不看。問為什麼,答案是不好看。看過嗎?從沒看過,但感覺上就是不好看。哈哈哈,雖然我不知道,我感覺他們很笨。

他們用一次一次的拒絕表達自己是有所堅持的、有立場的,這些拒絕就如在身邊劃上一條一條的線,把自己框起來。讓自己安放在舒服熟悉的comfort zone 裡,生命是無限廣闊對他們來說從不存在;這不就是莊子說的夏蟲不語寒冰嗎?

反而有些同學第一眼看起來不是很聰明,也沒有舉一反三的感覺。每次跟他們講些新東西新觀念,你可以看到他們呆了一下,明顯跟他們的原始觀念差異很大,需要時間消化;但他們試著去理解,消化後勇於嘗試。

其實這不是很容易,大部份人最後一次學習就是畢業的時候。畢業後就停止學習,愈是小聰明去學新東西的意願愈低,通常因為他們覺得街頭智慧更重要,而自己也夠聰明。所以反而一開始不這麼bright 的人願意開放心胸接受新事物。聽過龜兔賽跑的故事嗎?這個小學讀過的故事活生生在演著。

當你遇到畢業時連金庸小說都沒看過,沒過幾年竟然討論起既然我們已經有了哲學為何還要宗教?當你遇到了解自己英文不好,乖乖地每天晚上去上課,連週末都沒有了(有個同事剛好相反,明明英文不好,不只不去學,還警告老闆不能讓他接要用英文的工作)。當你遇到不想乘著日圓便宜去東京血拼而去古巴抽雪茄的朋友,才會領悟這個世界除了框框人還有不斷想嘗試新事物的八爪魚。

這才叫生命是無限廣闊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