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1

從頂新案看臺灣其實不是個法治國家

頂新案出來後人人喊打,連總統府都要聯合抵制頂新。行政院更要滅頂,要銀行斷銀根,讓出101董事長等等。然後民間團體一起來拒買,媒體當然大加討伐。但,這樣是合法的嗎?

不管三權或跟臺灣一樣五權分立,行政、司法必需分得很清楚。臺灣宣稱是個人權國家,最守無罪推定原則。根據這個原則,在法院宣判前,頂新是沒罪的,而無論是總統府或行政院任何人在判決前有任何公開意見都是「妨礙司法公正」,這句話同學們在港劇或香港電影看很多吧。任何公務員妨礙司法公正的話,律政司(臺灣司法院)就會提告。若總統妨礙司法公正,立法院應以彈劾。這種罪名是很大的,別的國家總統可能會因此而引疚辭職。所以頂新油香港用上了,只由類似衛生署的單位出來宣告停止進口,不做多一句的評論。

在別的國家,總統府跟行政院妨礙司法公正人民會上街抗議,但善良的臺灣人不只不抗議,還高興政府終於向有錢人開刀。這該說什麼呢?

政府呼吁大家抵制就算了,還要求各大行庫斷銀根,這算是那一招?銀行要不要貸款,是根據借款人能否還錢而決定,純粹的商業計算。如果政府可以因為任何原因要求銀行不能再借錢甚至要求提早還錢,是否代表政府也可要求銀行借出本來不該或不想借的錢?我們看到的貪污舞弊就從這裡來;而且,以前暗著來,現在可是打著人民要求的旗號而來。人民、媒體隨之起舞不只,還推波助瀾,臺灣是民智未開的社會嗎?

如果臺灣是個法治國家,頂新出事了,衛福部清查、司法院提告。賣這麼久現在才抓到監察院要去查行政單位有沒有失職。所以,總共就是司法、行政、監察三個院要忙。其他單位安靜就好。若總統府跟行政院出來鬼叫,本應司法院要告行政院妨礙司法公正,但臺灣有監察院,所以不知誰要提告,誰來彈劾總統。

當然,頭腦清楚的人都知道抵制這種事民間各自努力就可,總統、行政院長要參一咖主要是因為他倆無能已久、民眾支持度極低。現在人民有目標要打,跟著打以示貼近民意,說白不就是瞎起哄嗎?總統不領導國家跑去跟民眾起哄這叫民粹。

怎樣的人民選出怎樣的總統。別以為有了民主就從始踏上開發先進國家之途,民智未開、法治不彰,再這樣搞下去就變成菲律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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