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她:「對啊,從小就很愛做實驗,家裡有個實驗櫃,上兩層是電子學實驗用品,下兩層是化學實驗用具。小時候都沒在讀書的,回家就在桌子上做實驗,考試除了實驗外都很爛。」她說:「嘩,這麼認真。我的小朋就愛亂搞,麵粉混這個粉那個粉,什麼東西混成一團黑黑的噁心死了。不然就對著馬桶不知幹嘛。很想揍他耶。」我差點衝口而出對著馬桶發呆的不只是她兒子,張志明也很愛。(請參考彭浩翔的《志明與春嬌》)
我建議先別揍小孩,問問他把一堆東西混在一起想看到什麼。做實驗總有個目的嘛,讓他講一下,搞不好他的想法很有道理呢?就算根本沒想法,為了搞個理由來應付你也培讓了創作能力啊。接著講了兩個故事給她聽。
小時候是破壞王老是把家裡東西拆了亂裝,東湊西拼出些古怪裝置,家裡給我的底線是不能把家裡拆了,其他隨便。小學時有一次日光燈的Starter壞了,拆開裡面有個小燈泡,只有兩根電極,沒有鎢絲。那時候已經懂得發光有兩個原理,熱發光需要鎢絲,不然就是放電發光,需要某些惰性氣體跟高壓。(那時候還不懂半導體發光,雖然知道LED了)我問爸這個裡面有什麼氣體,他也不是很清楚說可能是氖吧。那時沒有wikipedia,手邊也沒有書講氖最外層電子激發電壓。我就想做個實驗,直接把這個燈泡接市電(香港市電是220V),如果它會亮,表示裡面氣體的激發電壓小於220V,如果不亮就表示漏氣了或激發電壓高於220V。接進去插頭前,父親問你不怕會爆炸嗎?對喔,220V不是個低電壓會死人的,萬一爆炸時能量肯定比用1.5V的電池高很多。我說那用個透明塑膠袋包起來行嗎?他說好。我就用鉗子透過膠袋夾住小燈泡,把兩個電極插進插頭。爆炸一聲,小燈泡馬上炸開。父親說幸好有膠袋罩著,不然眼睛會被炸傷。這個故事教訓我做實驗安全是首要(不只做實驗)。
第二個故事是中學時化學實驗玩硫酸銅結晶跟電解(其實就是電鍍銅),父親說家裡也可以做,只要去中藥行買藍礬就可以了。中醫叫硫酸銅叫藍礬,硫酸鋁鉀叫明礬。明礬我知道,因為愛爬山會看野外求生的書,裡面提到明礬可以淨水。
結果,家裡附近的中藥行所有的藍礬都被我買光來做實驗了,還問我要買來幹嘛。跟藥行熟了,可以開始下一步行動,去不同的藥行買硝石跟硫磺,再去買烤肉用的木炭。
開學的第一天,提早下課,跟比較聊得來又有好奇心的同學說想不想做火藥,做火藥對我們來說既是聖杯亦是致命的誘惑。下課後我們到處找沒人的公園(說好不能炸家裡的),怎知道到處都是老頭下棋,走來走去快一小時了才找到一個要爬樓梯才上得去,居高臨下的小公園。嘩,這次萬無一失了。
書包裡的設備拿出來,硝石、木炭用研缽磨成粉(這件事不敢在家裡做,怕被發現),跟硫磺混成一堆,放在地上開始燒。一開始有點難點著,點著後跟煙火一樣的閃爍,看到鋁、鉀特有火焰顏色。忽然間公園冒出了一個人,牽著一隻很大的狗,我們趕緊用水把火熄了,順便沖走証據。狗在聞,那人問我們在燒什麼,我說木炭啊(木炭是黑的,蓋過透明的硝石,但蓋不過黃色的硫磺),狗一直在聞。
他警告我們不要亂燒東西,不然帶我們回去,要我們快點走,不要回。東西收收快跑,下去後討論,那可能是個休班警察帶警犬出來,不然他為什麼用「帶你們回去」這個字眼;而狗又一付抓到我們的樣子。這隻警犬終結了兩個小科學家尋找聖杯的故事。
我跟陶樂斯說,今天你揍了他,他變乖了沒錯,但可能扼殺了一個科學家,扼殺了一個諾貝爾獎得獎者,扼殺了一個更早找到治療絕症良藥的機會。下次他又要亂搞前,先問他兩個問題:你這樣做想看到什麼結果?這樣做會不會有危險,怎麼預防?之後再陪著他一起做。當你發現他的實驗方法有問題先跟他討論改良後再讓他做。
祝福這位未來科學家能為人類帶來更多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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