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5

不正義的威力彩

前個星期威力彩累積至卅億。開獎當天中午跟CC 出去吃飯,阿比打過來說要跟曼曼去買,問要不要加入,贏了第二天就不用上班啦。我猶豫了一下,然後問:「買五十塊嗎?」。旁邊的CC 說最少一百啦,電話裡的阿比也說買兩百。最後我決定不買。

香港人那有不賭的,我又不是道德重整委員會。對上兩次賭博是半年前賭神豬會當選,結果輸了,爽;選舉前一天賭柯P 贏神豬百分十以上選票,我贏了,更爽。

那為什麼卅億威力彩就在面前而無動於終呢?最主要是我認為這種賭博方式不正義。賭博就賭博,那有什麼正義不正義的?來來來,聽我娓娓道來。

什麼叫「賭博」?賭博就是財產重新分配的一種方法。以賭馬為例,眼光差的人的財富轉移至眼光好的人的口袋裡(跟賭柯P 一樣,是眼光的問題)。而威力彩或樂透則是錢從運氣差的人轉移至運氣好的人。

什麼叫「正義」?運氣好壞之間的財富轉移沒什麼正義可言,財富從有錢人口袋裡分一些到窮人手裡則比較正義。所以各國賦稅皆是累進稅率制度,賺愈多繳愈多稅。能力愈強責任愈大不只形容蜘蛛人,老百姓也適用,這就是正義。

賽馬是相對正義的,因為不管有錢沒錢的人都參與,窮人挑戰自己看馬的眼光,有錢人養馬自己參與。財富重分配不單以運氣,還有更多是眼光的成分。相對的,樂透、威力彩就單純的只是運氣了。這種單純以運氣來賭博的遊戲沒法吸引到有錢人的參與,結果就是社會上 less privileged(弱勢族群)財富互相轉來轉去。同學們不妨當個半天巷子口社會學家,在大彩券行外徘徊,光顧的均以中下階層為主,少見中產階層,更遑 論有錢人了。

威力彩的不正義還不只窮人之間財富轉來轉去,而且還被營運機構分去一部分(這幾年是中國信託銀行)。威力彩的盈餘使用:百分之五十用作社會福利(這還好,因為窮人間相互幫忙算是件好事),百分之四十五用作國民年金。這就很不合理了,國民年金是全民所享,為什麼要由中下階層去養不買威力彩的中上階層呢?

從中下階層間財富重分配跟盈餘用作全民所享的國民年金,我認為威力彩、樂透等博彩是不正義的。

這個想法從這種博彩出現我就這樣認為了,但從沒寫過任何文章,怕同學們覺得我太 cynical(其實真正 cynical 的人認識不少,不過我不是)。最近看了 Michael Sandel 的《Public Philosophy》(中文版《為什麼我們需要公共哲學》)其中一篇文章《反對州營樂透彩》裡面的觀點跟我一模一樣。美國各州對樂透簡直到達迷戀的程度,因為其盈餘當作是稅收的一部分。而且文章中有數據支持,在麻州,窮的鎮彩券行是富有鎮的密度十倍,而窮鎮的投注額是富鎮的三十倍。換算其收入比例,窮鎮居民投注了年收入的百分之八而富鎮居民只投注了其年收入的千分之一。而稅收是全民無分貧窮富有共享的。連這位哈佛教授都寫文章來批評了,我也應該把多年 隱藏在心裡的想法公諸同好。下次別用卅億誘惑我。



2015/01/10

從電影《亲爱的》看中國法治

陳可辛執導的《亲爱的》去年獲得倫敦電影節提名,主演的趙薇也被提名金馬獎最佳主角,可惜都沒有獲獎。我認為,與許鞍華的《黃金時代》比較,陳可辛更應該以這部電影獲得最佳導演,可惜他沒提名。

《亲爱的》講一對父母因為兒子被拐走後千里尋子的故事,中間帶出很多社會問題。網路上很多很多關於中國拐帶兒童的討論;在上海生活時看到很多大人帶著小童乞討,同事說他們都是從別處拐帶來,根本不是自己的小孩。我們要討論的是電影裡幾場戲所帶出的法治問題。

第一場戲是這樣的:男主角黃渤發現兒子不見了,馬上去報警。警察說失蹤人口報案規定在不見了廿四小時後,因為很多人只不過出去溜躂溜躂,不是真的失蹤。黃渤說兒子才幾歲,不見就是不見,等廿四小時就真的找不到,所以他自己去車站、火車站找。廿四小時後警方受理,查看錄影帶發現歹徒是坐火車把他兒子拐走,而且就在他去找的時間點附近。就是說,如果警方立刻受理這個案件開始清查車站的話是可以找到的。中國網民也認為廿四小時這個規定是拐帶小孩沒法找到的最大原因。

第二場戲:失蹤小孩的父母們組成了一個互助會,除了相互安慰還互通訊息,若聽說某地方破獲人口販子就一起去當地找看自己的小朋友有否在裡面。組織裡的老大(張譯)追尋小孩多年不果,決定再生一個。在中國生小孩前要先去區辦事處申請「準生証」,沒有「準生証」就不準生,沒有醫院會為你作產檢,也沒法安排接生,十分殘酷(中國一胎化是個很困難的題目,我還沒想得清楚,以後再討論吧)。老大跟太太(張雨綺)去辦準生証,辦事員一查,說你們生過一個了。老大把小 孩失蹤資料奉上,說兒子失蹤已久,想再生一個。辦事員說:「那你們去辦死亡証吧。」

看到這裡,我這個沒當過父母的都覺得火大,當爸爸媽媽的同學們想必更是難過。孩子不見了,尋找多年,沒找到總是有個希望,搞不好過幾年就找到呢?怎可以隨便叫人辦死亡証呢?更何況沒有証明已經死了。戲裡老大大發雷霆(要是我也會),辦事員說:「我也知道你難過,但規定就是這樣啊。」又一個規定。

為免爆雷,第三場不能講太多。大概就是 A 跟 B 要爭一個在育幼院裡小女孩的領養權,在簡易法庭裡辯論。一方是本來養她很久的非親屬,另一方是中產階級。戲裡法官高高在上,只以法條辦事。本來要判中產要勝訴,但後來獲知 B 有可能要辦理離婚,馬上判 A、B 都輸,還給育幼院。

我們常說「法治」(Rule of Law),什麼是法治呢?法律到底是「不外乎人情」還是「不在乎人情」呢?

很抱歉,電影裡的三場「法律不在乎人情」戲都不是法治,而是法制(Rule by Law)。在中國最常聽到的官話「以法治國」,其內涵就是法制。法制的意思就是不管合不合理,各單位都按本子辦事,照規定來。(也許這樣說有點抽象,法制 換轉在工作場所中就叫官僚,這樣說會否比較易懂?)按本子辦事沒什麼不對,但如果法例或本子是人民沒法參與修定的呢?這就是法制了。

中國的一胎化人民有權舉手說不要嗎?有問過人民如果是小孩失蹤後的配套法律嗎?問都沒問就人大橡皮圖章百分百舉手通過,這只能叫法制。

法制國家最愛對爭取民主的人民講的一句話是:「要在法律的框架下爭取民主。」(譬如香港的梁震英跟林鄭月娥)明明法律就沒有民主的路,又怎能在裡面生出民主來呢?這不是鬼打牆嗎?這也是為什麼自由主義者提出公民抗命的最大理據。

反正在中國話裡「法治」與「法制」是一樣發音,他們在說的時候心裡想什麼根本沒人知。沒讀過書的人還真的傻傻分不清楚。

陳導這個片名取得好啊!前年有個中國人說殘體字反影出中國國情:親而不見是中國式的亲,愛而無心是中國式的爱。幸好我們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