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31

傳奇的 John Stuart Mill

上回說到John Stuart Mill 對自由的看法,這回跟大家說說他的傳奇人生。

John 在一八零六年出生,父親(James Mill)是個歷史及經濟學者。在當時,經濟學這們學問其實跟道德倫理哲學還沒分家,所以算是個哲學家。由於老 Mill 認識很多學者,所以John 的生活被一堆學識淵博的人圍繞。老 Mill 不滿意學校的教育太簡單,所以自己教。你猜老 Mill 如何教?

老 Mill 覺得體能訓練一點都不重要,他把全副心思放在智力訓練上。給他唯一的體能上訓練就是兩人一起外出快步走,而且邊走還要邊問功課。John 三歲學會希臘文,之後讀《伊索寓言》、希羅多德的《歷史》、柏拉圖的《對話錄》及學習天文、物理、算術等。八歲學會拉丁語,接著讀幾何、代數。同學,八歲你幹了些什麼?

十二歲讀阿里士多德,十三歲讀《國富論》(我是三十歲讀的)跟李嘉圖的著作,十四歲跟功利主義始創人邊沁的弟弟遊學法國一年。沒辦法,這些學者都是老 Mill 的好朋友。

這樣沒日沒夜訓練,廿歲時他精神崩潰。

上回我說他是個天才其實他不承認的,他認為這全是苦讀而得來。不過,三歲學會希臘文,八歲學會拉丁語也得有點天份吧?

廿四歲在一個社交場合認識了小他一歲的 Harriet Taylor。Harriet 本姓 Hardy,嫁人後從夫姓 Taylor。Harriet 本來是個普通的丈夫附屬品女性,人生的任務就是把家顧好。Mill 跟她聊天後發現她很有想法,兩人非常投契,從始 John Mill 戀上了 Harriet Taylor。他倆常常邊散步邊聊各種各樣的思想,Mill 在他的自傳跟書裡都寫到所有想法是屬於兩個人的。

由於 Harriet 已婚的關係,Mill 對她的愛戀只能發乎情止乎禮,但 Mr. Taylor 又怎能不知呢?三年後,Harriet 跟丈夫分居;Taylor 為了面子不肯離婚,但允許他們繼續來往。

等了廿一年,在 Mill 四十四歲時 Mr. Taylor 終於去世,他們兩個終於可以正式的結婚。好景不常,他們夫妻只當了七年,Harriet 因為之前肺炎的後遺症在一八五八年病逝。

上回提到的《論自由》在一八五九年出版,剛好是 Harriet 去世一年。書的一開頭 Mill 就說這本書是兩個人的書,所有的思想都是由兩個人合作想出來的。沒有她就沒有這本至今依然是每個大學生必讀的書。廿一年的等候,你說浪漫不浪漫?

補白:看過 Harriet 的照片,一點都沒有中國人所說郎才女貌的感覺。為什麼中國文化就這麼膚淺,神仙眷屬就非得郎才女貌呢?讓我下回來批評一下。

2014/01/26

John Mill 看多元成家

最近有個朋友因為家裡剛好有人支持跟反對多元成家導致反目不說話,夾在中間很煩來問意見。老實說,這個朋友由於是某自稱大學的理工學院畢業,哲學素養幾近於零。要是大學有讀過John Stuart Mill 的 《On Liberty》(論自由),這根本不是問題。

這本出版於一八五九年的名著幾乎每個大學都有課會講,台大是「自由主義」這門課。哈佛當然就是Michael Sandel 的那門出了名的 Justice 啦。不幸大學沒讀過的話麻煩去看看 Sandel 先生的視頻吧。

《On Liberty》這本書寫的正是權力跟自由的關係。這裡所講的權力是民主所授予的權力,泛指民粹主義所隱藏的大眾暴力,特別是主流意見帶來的暴力。 Mill 的想法是主流意見不一定是對的,萬一最後証明主流意見是不對的呢?歷史上有太多主流意見強大最後卻導致人類大災難的發生(希特勒跟毛澤東就是了,可見 Mill 多有遠見)。

Mill 在《On Liberty》第四章裡討論了公權力應該被約束不應去管私領域的事。他認為只要不影響別人,每個人應該有自由追求他自己所認為的利益(這裡用利益並沒法 翻出原文裡 own interests的意思)。他的意思用白話文來說就是我做什麼沒有影響別人你別來管!

多元成家正是這樣的事,某些人壓根不能接受這個世界有同性戀,怎還能讓他們成家呢?老實說,同性戀這檔事漢哀帝就在搞啦。一千多年前也不見有人跳出來反對, 怎麼現在又成一回事呢?不知反對的人有沒有看過草案,也是只規定兩個人成家,並沒有所謂的會造成社會更亂。就算現在的法律跟道德不容許,很有錢的人不也是二房三房來娶,中等有錢的人還不是照樣包養小明星。門關起來的事你管人家那麼多幹什麼,不涉及公共利益的事不該管。

看在很多基督教人仕把同性戀看作一副罪不可恕的樣子(先聲明,我也是基督徒),來個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好了。別忘了約翰福音第八章講到耶穌面對行淫抓到按法要被石頭打死說了一句:「你們中間誰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要處理等同性戀死後由上帝來處理,人類幹嘛要去管上帝管的事呢?

也許你會問怎麼我到現在才出來發表意見呢?其實一看到這個新聞 Mill 的思想就出現在腦海(沒辦法,讀了不會忘啊),但每個人都有發表意見的自由啊。伏爾泰不是說過:「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嗎?唉喲,這些關起門來的事就讓那些沒讀過《On Liberty》的人吵去吧。我沒有那個上帝時間啊!

補白:John Mill 是個天才而且在我心目中是個超浪漫的人,有空再跟大家聊聊他。